莱芜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兵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一等功”。

1991年7月,他从警校毕业后,先后经历了原莱城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原莱芜市刑科所,再到现在的分局刑警大队多个岗位。虽然岗位有变化,但他始终是坚守在刑侦一线的一名老兵。33年来,他先后勘验刑事案件现场2000余起,提取痕迹物证10000余份,利用刑事技术直接侦破案件200余起,其中侦破大要案50余起,命案20余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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