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发布公告,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公司法人已于5月6日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提醒相关人员速登记报案。详情如下:
关于对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公告
我局已对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于2024年5月6日对公司法人黄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参与集资的群众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刑事犯罪打击中心(钢城区永兴路177号)三楼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报案时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资有关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
该案涉及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公司合伙人、管理人员、业务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获得的提成、奖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名称
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申溢土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昊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炳颜纺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炫印地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塑都乡村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4年5月9日
近日
济南市钢城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
发布风险提示
该区一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被曝光
原文如下:
关于证圣鲁兴(青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钢城区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
近日,我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证圣鲁兴(青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钢城区分公司(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街道金鼎花园西区11-14商铺二楼)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经核查,该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银行不良资产投资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鉴于上述,我办现郑重发布提示: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有群众参与该涉嫌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钢城区处非专班举报电话:76896387
济南市钢城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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